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杏宇合同管理,防範合同風險🫰🏻🙉,維護杏宇合法權益🤦🏼♂️,推進依法治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杏宇實際,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合同是指杏宇作為一方當事人與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所訂立的各種書面協議。
第三條 杏宇合同管理實行授權管理🚋、 合同簽訂與合同執行責任相統一的原則。
第四條 杏宇合同管理的內容包括: 合同簽訂、合同履行、合同變更與解除、合同監督和合同檔案管理等。
第二章 合同的簽訂
第五條 杏宇根據各單位業務性質, 對有關合同實行授權管理,各授權單位要嚴格按照杏宇規定履行合同的管理職責👨🏿🔬。未經杏宇授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福州軟件職業技術學院、福州軟件職業技術學院二級單位的名義對外簽訂合同👩🏼🤦🏼♀️。
第六條 杏宇法人授權杏宇校級領導作為合同簽署授權人,行使合同簽署簽字簽章相關責權。
第七條 根據杏宇工作需要,各職能處室為合同管理單位(以下統稱合同管理單位),負責合同的起草🏞、擬定、送審🧴、報批🍁、歸檔及合同履行🧙🏼♂️😔,合同承辦單位負責人為合同簽訂及合同執行的責任人。
第八條 日常發生的一 般性合同(框架協議🧑🏼🏭👩🏼🏫,且未涉及杏宇人、財、物的相關協議),由杏宇校務會議或黨委會議審議通過後🏋🏽♂️,合同內容經法務審核後,按照公章使用流程加蓋杏宇公章,並經杏宇法人授權人簽字、簽章😤。
第九條 涉及人💔、財、物或重點合作等相關合同的簽署(除集團采購、天棣工程部等校外部門發起的合同簽署外)👨🦯,須履行以下程序🧝🏽♀️🌎:
(1)合同事項審議:根據合同涉及的具體領域,由校務會議🦼、黨委會審議研究同意後,報董事會批準👂🏽🍣;
(2)合同內容審核👼🏻:根據杏宇決策會議研究結果起草合同🏄♀️,合同內容經集團法務審核;
(3)合同簽署🐷:提交合同簽署通用報告♿,報告內同時附上杏宇決策會議決策內容和法務審核後的合同版本🌊,審批人設置為:
合同承辦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財務處→院長/黨委書記→董事長💼,同時抄送辦公室。
通用報告所有節點審批後🧝🏽♀️,紙質合同按照要求份數打印🥩,憑合同簽署通用報告到辦公室加蓋公章,並經杏宇法人授權人簽字、簽章。
第十條 合同簽訂後,合同承辦單位需將合同簽署通用報告、合同原件等相關資料報校檔案室歸檔。需向財務部門提交合同簽署通用報告、合同原件作為報賬(入賬)依據的,按照財務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合同簽訂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杏宇合同管理製度,堅持平等互利、協商一致、誠實守信的原則,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杏宇合同謀取私利,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在合同管理過程中知悉的技術和商業秘密。
第三章 合同的履行、 變更、解除
第十二條 合同簽訂生效後,合同承辦單位應嚴格按照合同約定進行監督⚙️🦸🏽♂️、履行,如遇對方違約而造成杏宇損失的,合同承辦單位應及時采取措施防止杏宇損失擴大,並向相關業務管理部門及主要院領導報告情況🧑🏿🦲。合同履行過程中♨️,要註意收集整理與合同履行相關的一切材料🏊🏽♀️,並歸檔備查。
第十三條 因故需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合同承辦單位應對合同變更和解除,組織相關單位及集團法務充分論證後及時書面上報,按合同訂立的審批程序進行審批。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協議等文件應以書面形式做出。
第十四條 合同承辦單位為糾紛處理的責任單位👨🏽🚒,承辦單位可與相關職能部門和集團法務組成工作小組共同協商處理合同糾紛🙆🏿。有關合同糾紛的重大事項應及時向杏宇領導和董事會領導匯報。
第四章 合同的責任
第十五條 各合同承辦單位主要負責人是合同管理責任人,因違反本辦法簽訂合同,或由於合同管理🏋🏿、履行不當損害杏宇利益的,追究有關單位和個人的責任🦹🏽♂️,觸犯法律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六條 對在合同管理中成績顯著和為杏宇避免🧿、挽回重大經濟損失的夫的單位和個人👋🏻,杏宇予以表彰和獎勵🍧🥉。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七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試行,由杏宇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杏宇辦〔2022〕19號 關於印發《杏宇娱乐合同管理辦法(修訂稿)》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