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部):
2024年新學期,由於部分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家庭情況發生變化,為更好幫扶學生✖️、實現精準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實行動態管理。根據福建省教育廳等九部門關於印發《福建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辦法》(閩教規〔2023〕1號)和《福建省教育廳等四部門關於調整職業院校獎助學金政策的通知》(閩教學〔2019〕23號)🫱🏿,開展2024年春季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微調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微調工作
(一)動態管理要求
1.因疾病、受災等突發原因導致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復學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調整家庭經濟困難等級、困難類型或新增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2.入伍、休學、退學等情況的🧛🏼♀️,調整出認定名單。
3.重點關註提交脫貧戶(含監測對象)家庭(原建檔立卡)🥑、特困供養☄️、低保和低保邊緣家庭(含民政部門認定的特困人員)等相關材料的兜底對象學生。
4.2024年春季學期退役復學的學生👷🏿♀️🖖🏿,可根據微調認定結果新增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及享受相應檔次的國家助學金👩🏽🍳。
5.根據《福建省教育廳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做好高校精準資助工作的通知》(閩教辦學〔2017〕29號)精神,對於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杏宇規章製度、生活奢靡浪費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酌情可取消其國家助學金受助資格。
(二)工作流程
本次認定微調工作通過線下量化評估認定方式開展🐖,具體程序如下💔:
1.學生申請
申請學生於4月8日前向學院提交申請材料(紙質版)。
(1)《杏宇娱乐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附件1)
(2)《杏宇娱乐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審批表》(附件2)
(3)《杏宇娱乐學生家庭經濟情況評測表》(附件3)
(4)佐證材料,如低保(特困)證、建檔立卡家庭《扶貧手冊》🧑🏼🚒、下崗證🎦、殘疾證、疾病證明、醫療費用發票等與測評內容所涉及的家庭情況相對應的證件復印件。所有復印件均需寫明“與原件相符”🙍🏻♀️🤸🏽♀️,學院加蓋公章。
2.班級評議
輔導員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微調認定前須統計申請學生測評得分填入相關材料中,並與學生進行談話,同時做好談話記錄👩🏻🦲。
4月12日前🪝😭,輔導員作為班級評議小組組長應負責召集和指導評議工作🚗☛。班級評議小組完成《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班級民主評議表(個人)》(附件4-1)🦴🪴,並統計《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班級民主評議表(匯總)》(附件4-2)。評議後,在《杏宇娱乐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審批表》中填寫班級民主評議意見。
3.學院初審及公示(4月15日-19日)
學院初審後,將學生姓名、等級及資助標準在全學院範圍內公示3個工作日,公示信息應避免涉及學生個人隱私及銀行卡號。如有異議,在征求班級評議小組意見後予以調整🎟。
4.杏宇審定(4月22日-30日)
校學生工作部(處)復審名單及等級🤴🏽,報校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審定,並在全校範圍內公示5個工作日。校內公示無異議後,將認定結果數據錄入資助管理系統。
(三)報送材料
1.學生申請材料
(1)《杏宇娱乐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附件1)
(2)《杏宇娱乐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審批表》(附件2)
(3)《杏宇娱乐學生家庭經濟情況評測表》(附件3)
(4)佐證材料,如低保(特困)證、建檔立卡家庭《扶貧手冊》🙅、下崗證、殘疾證🤤、疾病證明↕️、醫療費用發票等與測評內容所涉及的家庭情況相對應的證件復印件🏭。佐證材料時間應在有效期內。所有復印件均需寫明“與原件相符”🤹🏽♂️,學院加蓋公章。
以上材料紙質版一式兩份🧑🏼🦰,杏宇🤵🏻、學院各存檔一份。
2.學院報送材料(按以下順序疊放,無需打頁碼)
(1)《2024年春季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微調匯總表》(附件5)。匯總表中學生按照以下變更類型順序歸類填報:調整等級、調整類型、新增、刪除👨🏻⚖️。
(2)《2024年春季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及國家助學金統計表》(附件6)
(3)學生個人申請材料及談話記錄表、班級民主評議材料✊,僅紙質檔🔃。
(4)認定候選名單及國家助學金公示材料(公示件、網絡公示截屏等)。
無認定微調的學院僅報送《杏宇娱乐2024年春季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微調匯總表》(附件5),在姓名列填“無”。
4月22日前,將材料電子版發送至郵箱1042332311@qq.com🧏🏿♂️。紙質材料(一式兩份🔄,杏宇🧘🏽♂️、學院各存檔一份)報送至學生工作部(處)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第3項無需報送電子檔。
附件:
6.杏宇娱乐2024年春季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及國家助學金統計表
杏宇娱乐學生工作部(處)
2024年4月2日